“兔寶寶”遭貼牌 工商局嚴查處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09年12月25日 查看次數(shù):1712
近日,南京市江寧區(qū)工商局湯山工商所接到了“德華兔寶寶裝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華”公司)兩位公司代表的舉報:他們在湯山街道一家裝飾材料市場內發(fā)現(xiàn)有一戶經營裝飾材料的經銷商銷售的“德華兔寶寶及圖”注冊商標木工板,涉嫌侵犯該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執(zhí)法人員通過查詢證實,“德華”公司生產的木工板所使用的“兔寶寶及圖”商標,是2005年11月14日經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準的注冊商標,列于核定使用商品第19類。2008年3月5日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兔寶寶及圖”為馳名商標。 執(zhí)法人員隨即到裝飾材料市場檢查,經銷商趙某拿不出任何“德華”公司授權經銷證明和進貨發(fā)票。經“德華”公司鑒定,趙某銷售的標有“兔寶寶及圖”注冊商標的木工板純屬假冒。隨后,執(zhí)法人員在店內查到57張標貼為“德華”公司且標注“兔寶寶及圖”注冊商標的木工板。 據(jù)趙某稱,看到“兔寶寶及圖”木工板近年來在市場上銷路不錯,為獲取更多利潤,從今年9月始,他通過業(yè)內的熟人,以每張116元的進價分兩次購進了標貼為:“德華”公司且標注“兔寶寶及圖”注冊商標的木工板,共計65張。然后以每張130元至140的銷價賣給消費者。被查處時已銷售8張。 執(zhí)法人員介紹,趙某借著“兔寶寶及圖”馳名商標的影響力,在未經“兔寶寶及圖”商標注冊人的許可下,擅自對外銷售其產品,當屬主觀故意。他的經營行為不但嚴重侵害該公司的合法權益,而且還欺騙、誤導消費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執(zhí)法人員已當場責令該經銷商立即停止購進和銷售侵權商品的行為,并在現(xiàn)場依法查扣標貼為:“德華”公司且標注“兔寶寶及圖”注冊商標的木工板57張。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新聞來源:江蘇法制報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