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G”引發(fā)商標紛爭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0年05月11日 查看次數:1440
安徽安慶帝伯格茨活塞環(huán)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帝伯格茨公司)以侵犯商標專用權為由將王某(其企業(yè)名稱為南京博業(yè)汽配銷售中心)訴至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南京法院)。帝伯格茨公司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銷售帶有“ATG”注冊商標標識的侵權商品,消除影響,賠償其經濟損失2萬元。 帝伯格茨公司稱被告銷售了標有其第1673928號注冊商標的商品,該商品使用了其廠名廠址且包裝與原告商品的包裝基本相同,這極易讓消費者產生混淆和誤認,損害了原告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對銷售原告“ATG”品牌商品的合法經營者造成損失。 記者從帝伯格茨公司獲悉,隨著其“ATG”品牌在國內外知名度的日益提升,假冒侵權商品也不斷涌現市場。從2009年開始,帝伯格茨公司成立了制止侵權、保護品牌的專業(yè)隊伍,對涉嫌侵犯“ATG”品牌的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工作。此后,為維護其品牌信譽,帝伯格茨公司向行政執(zhí)法部門提出打擊侵權的請求,并在各地尋求司法保護。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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