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克爾•喬丹:以捍衛(wèi)品牌價值之名繼續(xù)戰(zhàn)斗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6年12月23日 查看次數:1033
提起籃球,談到NBA,很多人還是會想起上世紀90年代那位“披著23號球衣的神”--邁克爾·喬丹。近日,福布斯公布了自1990年以來近30年來收入排行前20的體壇巨星,喬丹憑借17億美元的高額收入雄踞榜首。 作為一名偉大的運動員,喬丹精湛的球技、過硬的心理素質、比賽中不服輸的精神等早已凝練成一個精神符號,為人們所推崇、向往,這也使“喬丹”品牌擁有極強的商業(yè)價值,甚至超越了籃球運動本身。目前“喬丹”品牌仍與耐克、佳得樂、麥當勞、可口可樂有著深度的商業(yè)合作,“喬丹”品牌的籃球鞋更是給予他每年1億美元的收益。 1984年,當時的喬丹初出茅廬,耐克公司慧眼識珠,重金簽下這名新秀,并與其聯合推出了一系列名為“Air Jordan”的籃球鞋。如今,Air Jordan已成為球鞋中的霸主,它的意義,就像喬丹之于NBA--喬丹重新定義了NBA,而Air Jordan重新定義了球鞋文化。 隨后,在大洋彼岸的中國,一家以“運動員左手運球”的剪影作為商標,名稱為喬丹體育的體育用品公司引起了喬丹的注意,并于2012年2月正式宣布對喬丹體育涉嫌侵權提出訴訟。在這場長達4年的商標“拉鋸戰(zhàn)”中,已經退役13年、身體早已發(fā)福的邁克爾·喬丹,依然如當年在球場上那般強硬:盡管此前在與喬丹體育的訴訟中屢戰(zhàn)屢敗,那個性格執(zhí)著的王者,那個高燒、腹瀉、脫水還能豪取38分并投中關鍵三分的他,字典里從不會有“放棄”二字。 然而,這并不是喬丹第一次因為被侵權而訴諸法律。2009年,美國的Dominick‘s超市在廣告中擅自使用了喬丹的名字和形象,于是喬丹毫不留情地將其告上法庭。經過同樣漫長的庭審,這家連鎖超市最終賠付給喬丹890萬美元作為賠償。值得一提的是,喬丹隨后宣布:“這個案子不是關于錢,因為我計劃將這些錢捐給慈善機構。這個案子是關于誠實和正直,我希望能向外界發(fā)出一個信號,我會繼續(xù)捍衛(wèi)自己的名字和身份(商業(yè)使用權)! 在時間的洗滌下,“喬丹”品牌并未就此暗淡,相反,與喬丹有關的事物都被鍍上了不一樣的光環(huán)。而這一切,與喬丹本人對于品牌的深刻理解與悉心經營是分不開的。正如他在日前接到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時所說:“過去三十多年,我將自己的名字和聲譽打造成了國際的知名品牌。今天的判決讓每個我的中國球迷和中國消費者都知道了喬丹體育及其產品和我并沒有任何關聯!毙侣剚碓矗褐袊R產權報/中國知識產權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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