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禁止歐萊雅使用克隆保妥適商標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2年05月11日 查看次數(shù):1216
北京時間5月10日晚間消息,歐洲最高法院歐盟法院周四做出終審判決,禁止法國化妝品巨頭歐萊雅使用Botocyl商標,因為該商標有克隆美國醫(yī)療保健集團愛力根(Allergan)(NYSE:AGN)著名除皺劑品牌保妥適(Botox)之嫌。 基于相同理由,歐盟法院還否決了歐萊雅旗下赫蓮娜(Helena Rubinstein)品牌為保住其Botolist商標而提出的申訴。 2003年,歐盟商標管理機構(gòu)歐盟內(nèi)部市場協(xié)調(diào)局(OHIM)曾經(jīng)批準Botolist與Botocyl商標,但5年后在愛力根的要求下推翻了自己的決定。歐萊雅與赫蓮娜隨后向歐洲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提出上訴,但2010年12月上訴被駁回,兩公司隨即向歐盟法院提出上訴。 歐盟法院在判決書中表示,這兩個商標的使用“將不公平地利用保妥適商標的聲譽! 去年,愛力根的保妥適品牌全球銷售額達到16億美元,該產(chǎn)品主要被用于除去臉部皺紋,也可用于治療偏頭痛、眼部肌肉痙攣以及上肢痙攣。新聞來源:新浪財經(j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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