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田”商標搶注八年終歸原主
來源:四川圣興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1年03月18日 查看次數(shù):1385
“珠田”板鴨商標終于物歸原主。3月16日,記者獲悉,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發(fā)出《商標公告》,江西省遂川縣珠田板鴨廠“珠田”商標獲準注冊,至此,遂川珠田板鴨廠重新奪回了被搶走8年之久的“珠田”商標。 遂川縣珠田板鴨廠始建于1968年,一直使用“珠田”牌板鴨商標,從未間斷過,其產(chǎn)品暢銷國內(nèi)外,被譽為“臘味之王”。由于當時該廠商標意識淡薄,沒有把“珠田”這一商標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 2003年,該縣一食品公司抓住法律漏洞,當年10月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珠田”板鴨商標,之前沒有與遂川縣珠田板鴨廠進行任何溝通,并利用“珠田”牌板鴨商標牟取利益,此舉使本生產(chǎn)正宗“珠田”板鴨牌產(chǎn)品的企業(yè),因不能使用“珠田”牌商標,銷量直線下降,企業(yè)面臨破產(chǎn)關(guān)閉境地。 在遂川縣珠田板鴨廠起訴的同時,遂川縣工商局向國家商評委提出爭議申請,請求撤銷已核準注冊的商標;并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書面異議,陳述事實與理由。經(jīng)過8年的艱難申請復審,國家工商總局依法裁定撤銷該縣某食品公司惡意搶注的“珠田”商標,重新核準“珠田”商標為遂川縣珠田板鴨廠所有。新聞來源:大江網(wǎng)-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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